1.船舶含油污水
船舶含油污水通常由第三方接收单位接收,以船舶接收方式为主,接收地点试情况选择在锚地或码头前沿。内河水域也有依托水上加油站接收船舶含油污水的情况。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市场化程度较高,各港口之间接收单位数量差异较大。
在船舶含油污水转运和处置方面,部分地区将船舶含油污水界定为危险废物,要求须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部分地区将其界定为常规工业污水,则船舶含油污水通常被转运至小型地炼厂处理,也有像天津港通过管道排入港口污水处理站处理的情况。
考虑到经济性,部分接收单位会将接收到的船舶含油污水进行油水分离等预处理再进行转运处置。